近日,记者从佛冈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获悉,去年,佛冈县市场监管局12315执法系统处理消费者投诉238件,投诉量位居全市第四,受理151件,投诉量比2016年上升88.89%,调解成功85件,调解成功率56.29%,涉及争议金额141.57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4.67万元。处理经济违法举报案件总数78件,比去年同期增加了41件,增幅110.81%。
各类消费投诉数量激增
按消费投诉性质分析,2017年因合同、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广告问题引起的投诉数量分别排在前四位,分别是75件、47件、36件和29件,共占投诉总量78.57%。与去年相比,因合同和广告问题引起的投诉数量激增,分别增加73件和28件。
按消费投诉类别分析,2017年商品类投诉共185件,较去年同期增加86件,增幅86.87%。在商品类投诉中,家用电子电器类、家用机械类、日用百货类的投诉量居商品类投诉的前三位。涉及家用电子电器类、家用机械类的投诉数量上升较明显,分别增加37件和16件,与去年同比,分别上升59.68%和177.78%。
2017年服务类投诉共53件,较去年同期增加26件,增幅96.3%。在服务大类投诉中,旅馆服务、修理维护服务、餐饮服务的投诉量居前三位。
家用电子电器类商品投诉居榜首
按消费投诉特点分析,家用电子电器类商品的投诉居消费投诉榜首,共受理99宗,占投诉总量的41.60%,与去年同比增长59.68%。家用电子电器类商品投诉中,投诉比较集中的是手机,共有54宗,占投诉总量的22.69%,主要反映手机质量或出现质量问题不退换、商家在三包期限内不履行“三包服务”及店员虚假宣传导购、购机贷款等争议。
互联网购物消费等投诉剧增。涉及互联网购物消费等无店铺的投诉有55件,较2016年增加52件。此类投诉的焦点主要包括网站虚假违法宣传、产品标签标识不符合要求、无厂名厂址、酒店订房争议等问题。
市民可现场零距离咨询投诉举报
3月15日上午,佛冈县将以“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为主题,在佛冈县人民公园举行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现场宣传咨询活动。据了解,去年,现场投诉咨询人群以中老年人居多,市民关心的焦点主要是食品和药品安全问题。
佛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宣传活动主要倡导品质消费理念,营造品质消费氛围;着力解决消费理念误点、制度盲点、消费痛点,推动消除影响消费升级的制度障碍,更好服务消费品质提升;大力开展消费教育活动,尤其是针对农村消费市场、老年消费、网络消费等突出问题,持续开展多种形式的消费教育系列活动;加强打击假冒伪劣和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的整治,净化农村集贸市场环境,让品质消费惠及广大农村消费者;扩展维权渠道,通过搭建和畅通电话、微信、网络等渠道,方便消费者投诉、咨询。
活动现场零距离接受市民咨询、投诉、举报,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现场法律法规宣传,宣传商品选购、使用及保养,真假产品鉴别知识,并邀请部分企业进行商品展示、品牌宣传、产品市场推广等活动。
将开展系列专项行动
在“3·15”期间,县市场监管部门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为切入点,在辖区内开展消费维权行动。开展打假、打击走私、春耕护农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针对“3·15”期间消费者投诉较多的实际情况,县市场监管部门将安排一名主管领导专门负责消费维权工作,县消委会及各市场监管所在“3·15”期间,都安排有工作人员值班,保证24小时值班并确保值班人员通信畅通,认真做好受理、登记、转办、查办、反馈等工作,快速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严厉打击各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努力净化消费环境,确保消费安全。
市民该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佛冈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要增强自我保护的法律意识。消费时养成索要和保存消费凭证等资料的习惯。遇到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魏亚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