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GB/T23131《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坐便器》国家标准修订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
2月11日,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国家标准GB/T23131《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坐便器》征求意见稿,向相关单位征求意见,时间将截止到2018年3月22日。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坐便器》编制说明中指出,该标准在家电标准体系中的位置明确,属于清洁器具类-电子坐便器类产品标准。由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并组织行业内的部分企事业单位参加起草。该标准已申请改名为《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坐便器》,以代替GB/T23131—2008《电子坐便器》标准。
“电子坐便器”修改为“电坐便器”
中国家电网了解到,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清洁器具分技术委员会于2016年11月在北京成立了GB/T23131《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子坐便器》标准修订工作组并召开启动会,就目前涉及这类产品的国内外最新标准进行了比对解读。同时还对标准修订架构进行了讨论,强调了标准修订应重点关注的技术内容。
2017年5月在北京组织召开第二次工作组会议,会议着重讨论了涉及坐便器的清洗、暖风和座圈加热功能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以及产品的规格型式、型号命名等。
2017年7月组织召开验证工作研讨会,组织工作成员单位进行了清洗、暖风和座圈加热功能、可靠性等技术指标的试验验证工作。
2017年9月在北京组织召开了第三次工作组会议,在前期验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清洗水温、暖风性能、耐久性等指标和相关试验方法统一了意见。会上还对标准名称中“电子”二字的准确性进行了讨论。
2018年2月初在北京召开第四次工作组会议,全体代表一致同意对标准名称进行修改,由“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子坐便器”改为“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坐便器”,理由是:电子产品注重电子模块控制,“电子坐便器”名称易产生误导和混淆;市场上俗称的“马桶盖”、“智能坐便器”等都不能正确全面反应产品实质。从本标准的定义可知此处强调的是电力驱动,因此用“电坐便器”能够使表达更加准确。
会上还对一些术语和定义进行了核准,使之与器具的实际功能更加贴切,如“暖风”改为“吹风”;对清洗率、座圈加热指标和相关试验方法统一了意见,并进行了清洗率、吹风噪声、用电量、用水量和耐久性指标的分等分级。同时,对于标准涉及的其它技术问题,也进行了充分的讨论,最终就各方面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之后,形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
修订内容涉及多项性能及技术指标
新修订的标准除了明确用电量、用水量、耐久性、抗菌、防霉、结构及材料等指标的标注内容和标注方式之外,还涉及到了清洗性能、吹风性能、座圈加热性能、用电量、用水量、耐久性等主要性能及技术指标,具体内容分别为:
——标准名称修改为《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坐便器》;
——在第1章“范围”中,“本标准适用于在家庭、商店、学校等场所,由非专业人员使用的电驱动的坐便器”修改为“本标准适用于在家庭及类似场所使用的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的单相电坐便器”,删除“本标准不适用于模制式、包装式、冷冻式以及真空式坐便器,也不适用于与电子坐便器配合使用的冲水水箱部分”;增加“本标准不适用专门用于医疗用途的电坐便器”;
——在第3章“术语与定义”中,重新定义了“电坐便器”,增加了“标准运行模式”、“喷淋系统”、“吹风系统”、“座圈加热系统”、“用电量”、“用水量”、“感知能力”、“学习能力”、“记忆能力”等;删除了“贮热式电子坐便器”、“快热式电坐便器”、“模拟负载”、“清洁性能”和“最高水温”等;
——在第4章“分类与型号命名”中,规格型式增加“喷淋加热方式”,并将功能形式进行了细化;增加了按“控制方式”分类;器具的规格在型号中以器具的“最大输入功率”表示修改为以“最大清洗流量”表示;
——在第5章“要求”中,修改了5.1使用条件;删除5.2试运转;在5.2“清洗性能”中,对5.2.1“清洁率”划分了A、B、C、D四个等级;增加了5.2.2“清洗流量”;增加了5.3“吹风性能”和5.4“座圈加热功能”的内容;修订了5.5“用电量”要求,并将其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增加了5.6“用水量”,并将其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将原“整机寿命”改为5.7“耐久性”,同时完善了考核内容,并将其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增补了5.8对器具抗除菌、除异味功能的要求;对5.9“结构及材料”作了修订。
——在第6章“试验方法”中,完善了6.1“试验要求”和6.2“仪器仪表及精度”;在6.3“清洗性能”中,修改了6.3.1“清洁率”试验内容,完善了6.3.2“清洗流量”的试验方法;增加了6.4“吹风性能”的各项试验方法;增加了6.5“座圈加热性能”的各项测试方法;修订了6.6“用电量”的测试方法;增加了6.7“用水量”的测试方法;重新规定了6.8“耐久性”试验的方法;提出了6.9“抗菌、除菌能力”的试验方法。
——在第7章“检验规则”中,对“出厂试验”项目作了重新规定;并对相关文字表述做了编辑修订。
——在第8章“标志、使用说明、包装、运输和贮存”中,对8.1“标志”和8.2“使用说明”的内容,作了重新规定;补充了8.3“包装”的内容。
——将原“附录A(规范性附录)清洁性能试验方法”修订为“附录A(规范性附录)清洁率试验方法”;删除原“A.2.1耐水砂纸”,由图A.1试验基板代替;将原“A.2.2模拟人体排泄物”符合SB/T10309要求的黄豆酱修订为“A.1模拟人体排泄物”的模拟人体排泄物的配方和方法;删除原“A.3模拟负载”;将原“A.4试验步骤”修改为“A.3试验步骤”并对内容进行了修改、扩充及完善。
——删除原“附录B(资料性附录)模拟负载”,增加“附录B(资料性附录)除菌性能试验方法”;
——增加“附录C(资料性附录)除异味性能试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