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5日讯(记者 殷俊红)记者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获悉,2017年第3批机顶盒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四川、陕西等6个省25家企业生产的25批次机顶盒产品,抽查发现有2批次产品涉及到直插式设备、1GHz以下辐射骚扰场强、防电击保护的结构要求、电信端口的传导共模骚扰电压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合格率达8%。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到,本次抽查依据GB8898-2011《音频、视频及类似电子设备 安全要求》、GB4943.1-2011《信息技术设备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13837-2012《声音和电视广播接收机及有关设备无线电骚扰特性限值和测量方法》、GB/T9254-2008《信息技术设备的无线电骚扰限值和测量方法》等标准的要求,对电信终端类网络机顶盒产品的电击和能量危险的防护,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绝缘穿透距离,直插式设备,接触电流和保护导体电流,抗电强度,电源端子骚扰电压,电信端口的传导共模骚扰电压,1GHz以下辐射骚扰场强等8个项目;对音视频类网络机顶盒产品的防电击保护的结构要求,正常工作条件下的电击危险,绝缘要求(不进行湿热处理),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端子,电源端子骚扰电压,骚扰功率,电信端口的传导共模骚扰电压等8个项目;对有线数字电视机顶盒、地面数字电视机顶盒产品的防电击保护的结构要求,正常工作条件下的电击危险,绝缘要求(不进行湿热处理),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端子,电源端子骚扰电压,辐射骚扰场强,电信端口的传导共模骚扰电压等8个项目进行了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