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将深刻改变人类的生活,引发社会形态和社会结构的深刻变迁,对现有的人类伦理与社会秩序造成一系列影响,带来诸多伦理与社会治理问题。因此,有必要构建起“人—技术—社会—国家”的分析框架全面审视和研究人工智能社会。
其一,妥善处理人与技术的关系,研究在人工智能时代如何秉持“人本”理念。“人本”观念萌芽于古希腊时期,是相对于“神本”、“物本”而言的,最初属于哲学范畴,之后人本观念才逐渐被扩展至政治、经济和管理等领域。
时至人工智能时代,人与技术的关系仍然是需要从哲理层面予以阐释的基本问题,如何在人工智能时代继续秉持“人本”理念是需要深思熟虑的人类之问。仍要关怀人工智能时代现实人的生存方式及生活价值,从现代科技发展、人的现实境遇、内心世界及文化境况等方面研究人的问题。要在“人—技术”的互动关系中找寻人与技术的协调发展,尽可能趋近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
其二,妥善处理技术与社会的关系,研究在人工智能时代如何维持社会良好秩序。人工智能时代的到来必然引起社会变迁,从而形成智能社会。传统社会到现代社会变迁的过程中,地理空间上的流动很大,已经从国内不同区域之间的流动扩展到国际流动。在智能社会促进的社会变迁到来时,社会流动性会更强,不仅是人口的流动,还有资源的流动、技术的流动和文化的流动等。人工智能帮助人们提高生活质量,更好更快更便捷地进行生产生活和工作学习,促使新型社会状态的生成与嬗变。这个过程改变了人们的思维方式、学习方式、工作方式、娱乐方式、人际交往模式、职业模式等。
同时也需清醒地认识到人工智能将解构现存的社会秩序与社会结构,新型社会秩序的构建将是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如对于人工智能是否会加剧社会不平等存在着两种观点。一部分人认为,工业时代的到来使大部分劳动力失业,机器代替人工,使资本集中在少数人手中,造成了社会不平等,即将到来的智能社会也会出现此种状况。而另一部分人认为,这种不平等只是暂时的,下岗的劳动力虽然失去了工作机会,但是通过学习新的知识技能再就业,适应社会发展,长期来看依然平等。
事实上,人工智能是一把双刃剑,它既能助力经济社会转型升级,为人们提供更为公平的竞争机会,也会引发就业问题而影响社会稳定,甚至会因技术垄断而加剧社会差距、社会分化和社会冲突。因此,在从工业社会向智能社会过渡的社会变迁转型期,政府应该前瞻性地供应保证机会公平的法律制度,加强人们技能教育和培训力度,减少“累积性不平等”,为智能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另外,大数据带来的资源多样化趋势,加剧了不同群体、不同单位和不同部门之间人群的利益多元化趋势,促进不同主体明晰利益边界,使利益目标更加独立。同时又存在如何协调不同利益主体的利益关系和利益诉求问题。人工智能所带来的社会变迁使人们的生活方式、利益需求和生活目标多样化,因此需要建立健全与传统体制不同的智能社会利益协调与整合机制。
其三,妥善处理技术与国家的关系,研究在人工智能时代如何提升治国理政能力。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早就深刻地指出,国家是社会在一定发展阶段上的产物,人类颇难拔着自己的头发离开地球,在人工智能时代仍然需要提升国家和政党的治国理政能力。
智能社会有利于建立更为自由的公众舆论平台,为民众自主政治参与提供了更为宽松的舆论氛围和技术支持,同时也拓展了公民及新兴利益群体表达自身利益诉求的社会空间,这必将对政府治理、政党治理和国家治理产生广泛而深刻的影响。民主法治制度是人类迄今为止所发现的协调和解决社会利益矛盾的最重要、最文明的机制,在人工智能时代如何发展和完善民主法治依然是重要课题,建立健全民主法治制度以妥善处理智能社会中技术与国家的关系依然任重道远。(作者系深圳大学城市治理研究院执行院长、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所副所长、党内法规研究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