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湖北省发改委印发了《湖北省2017年碳排放权配额分配方案的通知》,根据对湖北省2014—2016年任一年综合能耗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工业企业碳排放核查的结果,确定344家企业作为2017年纳入碳排放权管理的企业(以下简称“纳入企业”),涉及电力、钢铁、水泥、化工等15个行业,这其中包括17家陶瓷制造企业。
湖北省2017年纳入碳排放配额管理企业清单
(陶瓷制造行业)
(来源: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碳排放配额总量包括年度初始配额、新增预留配额和政府预留配额。新增预留配额主要用于企业新增产能和产量变化。
根据通知,配额实行免费分配,采用标杆法、历史强度法和历史法相结合的方法计算。其中,陶瓷制造行业采用历史强度法。采用历史强度法的企业,先按企业2016年实际碳排放量的一半预分配配额。
采用历史强度法的企业配额计算方法:
预分配额=2016年实际碳排放量×50%
企业实际应发配额=2017年实际产量×历史碳强度值×行业控排系数×市场调节因子
其中,历史碳强度值等于企业基准年间碳强度的加权平均值,每年碳强度的权重为当年产量占三年总产量的比例。2017年度的市场调节因子为0.9781,陶瓷制造的控排系数是0.95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