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讯 楚天都市报讯(记者余皓)李某帮忙给范某的新宅做装修,当时未谈及报酬,事后索要劳务费时遭拒。恼羞成怒之下,李某撬开其家门搬东西,落网后一审被判处拘役3个月。
李某为范某位于硚口的新宅帮忙装修,事先未谈到报酬,在装修过程中,范某仅给予李某少量的钱和物。装修完成后,范某将钥匙收回,此后李某找范某索要劳务费,范某未予理睬。
2017年 5月 26日下午2时许,李某为泄愤,持撬棍撬开范某房门进入住宅。李某将范某的床掀翻并毁坏,将其一台风扇、一个碗柜以及三个灯具搬走,藏匿于自己家中的楼道处。经鉴定,上述物品价值479元。
范某报案,公安机关将李某抓获归案,追回搬走的物品。同年8月,李某被逮捕。在法院审理期间,李某的家属对范某给予了补偿并取得其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归案后坦白交待其犯罪事实并当庭自愿认罪,可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