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重点在于鼓励延长家具用品使用寿命,以此反应欧盟在绿色采购标准上对循环经济的加强
2017年8月底欧盟委员会公布家具类产品绿色采购自愿性新标准。本次制定的新标准主要包括三部分内容:新家具采购、现有旧家具翻新服务、采购家具的报废服务。新标准分为技术标准与奖励标准,标准重点在于鼓励延长家具用品使用寿命,以此反应欧盟在绿色采购标准上对循环经济的加强。
根据科学文献中的现有证据显示,家具类产品的材料和零部件对环境的影响占80%-90%左右。欧洲公共机构是绿色采购的主要消费者。他们希望通过其购买力去选择环保的商品,服务和工程为可持续发展做出重要贡献。尽管绿色公共采购是自愿意义的性质,采购人可根据其意愿将这些标准纳入招标文件。但绿色公共采购事业助力欧盟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发展中发挥着关键性作用。
新标准中提到的绿色采购家具类产品是指,独立式或内置式可以为用户提供工作、学习、休息的家具。以下产品不包括其中:路灯、栏杆、栅栏、梯子、钟表、游乐场设备、独立式或挂墙式镜子、电气管道、道路护栏、建筑产品,如台阶、门窗、地板覆盖物、包层、适用于交通运输车辆中的家具类产品以及重量超过5%的材料,如木质面板、软木、竹、藤、塑料、金属、皮革、涂层织物、纺织品、玻璃和衬垫。
标准中规定采购新家具时采购人要采购符合相关欧洲标准的耐用的合适的家具产品;确保产品是部分或全部由可再生材料(如木材)制成的;采购木材类家具产品时,采购人要确保木材来源的合法性;设定家具用品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量的最高限值、木质面板和装饰材料的特定甲醛排放限值;采购保修范围内易于拆卸,可修复和可回收的家具。
欧盟绿色公共采购(GPP)范围内的家具产品实际上没有相关的运营成本。因此,对生命周期成本其最重要影响的是家具的使用寿命。使用寿命与材料的耐用性息息相关,但更重要的是将组件和材料组合在一起,形成一种可以很好地修复或翻新的坚固的产品。家具翻新对于高品质和昂贵的家具产品(如专业办公家具)最有吸引力,而简单的翻新任务可以由技术人员在现场进行;其他任务可能需要将家具运送到车间。
标准中要求关于现有旧家具翻新服务,在招标前公共机构应提前评估需要翻新的家具类型、数量、状态等,然后再提供招标要求。并尽可能详细地说明要进行的操作(例如:重新喷涂金属加工、木材表面的修理、重新装饰、书桌换修等)。投标者应按照规定的要求翻新订约当局提供的家具,提供所有进行整修工作的详细安排情况。投标人应从产品交付之日起要提供至少提供两至三年保修或更换服务,此外还需要提供送货、退货或现场维修的服务协议并承诺期间采购人不需另付其他费用。
标准中关于采购家具终身服务(包含报废服务)提出,投标人应直接从采购人规定的场地收集家具,评估其状况,并为使用寿命终止的家具提供再利用和回收服务。若有不适合重复使用的家具用品或部件,一种方式是将其按照塑料,金属,纺织品和木材等分类后送到不同类别的回收站。其他剩余的材料统一送到能源回收站;另一种方式是将不可重复使用的家具零部件中的金属部分回收利用,其余送到能源回收站。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应提供家具收集的细节、重新使用的安排、回收所使用的方式以及如何实现再利用的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