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省开展2017年“能效标识”专项检查。
省节能监察中心与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随机对云南五星电器有限公司昆明大观园卖场、苏宁云商销售有限公司苏宁易购小西门店和昆明国美电器公司武成店3家商场销售的家电产品开展了检查。检查的产品类别涵盖电冰箱、洗衣机、空调、抽油烟机、电饭煲、电磁炉6大类共计3668台不同规格型号的家用电器。现场检查发现,有两个品牌的13台电风扇未张贴“能效标识”,占所检查电器的0.36%。标注粘贴符合规范为3652台,不符合粘贴规范的有16台,合格率为99.56%。检查结果显示,各销售商场和生产厂家对家电产品的能源使用效率和能效标识工作,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能效检测和粘贴“能效标识”,但仍有个别生产厂家存在“能效标识”张贴不规范、没有粘贴“能效标识”、不能提供有效的产品能效检测报告的问题。
本次专项检查范围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管理的产品目录》内的用能产品。重点检查用能产品是否应当标注而未标注“能效标识”、用能产品“能效标识”标注符不符合规定,以及是否存在伪造、冒用“能效标识”或利用“能效标识”进行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