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8月16日,国家质检总局通报2017年第2批电磁灶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共抽查了48家企业生产的48批次电磁灶产品,有19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抽查发现有19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非正常工作、机械强度、接地措施、热效率、待机状态功率、端子骚扰电压、电磁辐射骚扰项目。
产品抽查不合格涉及19家企业:浙江优格厨电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泽帆电器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杰利欧电器有限公司、广东太古电器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松扬格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赛贝家用电器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佛山市威王日用电器有限公司、广东世基电器实业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堡斯龙电器有限公司、广州天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臻本电器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派客燃气具厂、佛山市顺德区宏宏电器有限公司、中山市贵祥电器有限公司、中山奔腾电器有限公司、中山市泳王电器实业有限公司、中山市东凤镇滨田电器厂、中山市擎宇创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中山市哈王电器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