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孙麒翔 石飞月)8月16日,北京商报记者获悉,因涉嫌专利侵权,广州广晟数码技术有限公司在北上广深中的三个城市分别对多家企业提起诉讼,分别是在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天津三星电子有限公司、高创(苏州)电子有限公司;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青岛海信电器(14.260, -0.05, -0.35%)股份有限公司、海信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苏宁云商(12.070, 0.39, 3.34%)销售有限公司等侵害发明专利权,要求各被告停止侵权、赔偿损失(总计约4亿多元);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创维集团、国美电器,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其他合理支出共计1.922亿元。
据了解,侵权专利涉及的是两项与音频解码相关的标准必要专利。“音频解码”专利是《多声道数字音频编解码技术规范》(GB/T 22726-2008)(简称DRA标准)的标准必要专利,而DRA标准为《数字电视地面广播传输系统帧结构、信道编码和调制》(GB-20600-2006)(简称DTMB标准)的必选音频标准,电视机产品均支持DRA标准。而在案信息显示,广晟公司是DRA多声道数字音频编解码技术的发明者。所谓标准必要专利,是指要达到某一行业标准的要求而必须使用的专利,也即国家标准,它影响着产品的认定,杀伤力是绝对的,不按照标准必要专利生产产品的话,产品就无法实现或进入市场。因此国内各品牌销售的电视机产品都无法绕过该专利,也就出现了上述的“潜在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