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香港7月4日电 (吴玉洁)据香港媒体报道,香港一间装修公司以“先动工,后报价”的方式,向顾客追加装修费,令开支由原本报价时的17.5万港元,大幅增加至79万港元,被控违反《商品说明条例》。最终,该公司被判罚3万港元,董事被判240小时社会服务令。
案情指,报案户主三年前购买香港一小区物业,委托该公司进行装修,但期间先后收到多份新报价单,装修费由最初的17.5万港元飙升至79万港元。裁判官认为案情严重,涉及金额大,不清晰的销售方法令消费者会有较高风险,但考虑被告装修质量无问题,及面对很大经济损失,判罚款及社会服务令。
此次是香港《商品说明条例》修例后,香港海关首次引用“作出属误导性遗漏的营业行为”罪,处理与装修工程有关并定罪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