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第五次环保督查启动国内将大力助推绿色建材企业
在众多业内人士看来,中国已进入“大环保”时代,政策频出,利好市场环境。下面和您一起盘点下,看看近期的环保大势都是啥?了解这些政策,把握市场方向。
1、国家标准《绿色制造制造企业绿色供应链管理导则》(GB/T33635杠2017)正式发布
近日,国标委正式发布了国家标准《绿色制造制造企业绿色供应链管理 导则》(GB/T33635杠2017),这是我国首次制定并发布绿色供应链相关标准,该标准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提出。
标准规定了制造企业绿色供应链管理范围和总体要求,明确了制造企业产品设计、材料选用、生产、采购、回收利用、废弃物无害化处置等全生命周期过程及供应链上下游供应商、物流商、回收利用等企业有关产品/物料的绿色性管理要求。
标准的发布对于引导制造企业实施绿色供应链管理,构建以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为导向的绿色供应链体系,强化绿色生产,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实现绿色发展有重要作用。
2、京津冀首个统一强制环保标准
进入6月,京津冀地区蓝天变多了,但臭氧浓度上升,多次成为大气首要污染物。作为PM2.5和臭氧的重要“气态前体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控制迫在眉睫。于是,作为京津冀地区首个统一强制性环保标准,《建筑类涂料与胶黏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标准》(简称《标准》)正式公布了。即从今年9月1日起,京津冀三地将统一实施建筑类涂装环保标准,限制油漆和胶黏剂等VOCs的使用。
环境保护部表示,相对于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目前VOCs还是大气污染治理的“短板”。三地首先从重点领域入手,在全国率先推出区域统一环保标准,将起到较好的示范作用,不排除大范围推广的可能。
VOCs含量限值史上最严
据介绍,此次《标准》属强制性的。未来在京津冀地区生产、销售的建筑类涂料和胶黏剂不仅VOCs含量要满足标准要求,包装标志也要满足标准要求。
城市VOCs排放量将削减20%以上
据介绍,9月1日后,生产和销售的建筑类涂料和胶黏剂VOCs含量不满足标准要求,将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生产、销售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不符合质量标准或者要求的原材料和产品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没收原材料、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3、环境污染强制责任险将“上线”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关于“在环境高风险领域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的工作部署,根据人民银行、环境保护部、保监会等7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银发〔2016〕二二八号)关于“由环境保护部门会同保险监管机构发布实施性规章”的要求,我部和保监会联合研究制订了《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试行了10年的环境责任保险制度或将实现质的突破。据报道,由环保部与保监会共同制定的《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从事石油和天然气开采;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等8类企业(单位),今后或将必须投保环境责任险,办法(征求意见稿)首次从国家层面提出推行环境责任强制保险。
4、环境与健康标准正式纳入国家环保标准体系
为贯彻《环境保护法》《“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十三五”环境与健康工作规划》有关精神和要求,保护环境和公众健康,环境保护部日前印发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人体健康水质基准制定技术指南》和《环境与健康现场调查技术规范横断面调查》,这标志着环境与健康标准正式纳入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体系。
环境与健康管理是环境保护事业的重要组成,环境与健康标准纳入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体系是“国家建立健全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和风险评估制度”的客观需求,两项标准的发布是推动环境与健康管理系统化、科学化、规范化的一项有益探索,对于增强不同调查研究结果之间的可比性、科学认识环境与健康之间的关系、完善我国环境标准体系、提升环境风险管理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指南》适用于我国地表水和可提供水产品的淡水水域中污染物质长期慢性健康效应人体健康水质基准制定,规定了数据收集和评价、本土参数确定、基准推导、水质基准审核4个步骤。
《规范》适用于特定时点或时期,针对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活动导致环境污染开展的环境暴露和人群健康的调查,明确了环境与健康调查须遵循空间匹配性、时间关联性、人群一致性、指标匹配性、样本代表性和对照区的可比性6项基本原则,规范了预调查和正式调查工作内容和程序。
下一步,环境保护部将根据《国家环境保护“十三五”环境与健康工作规划》总体部署,继续加强环境与健康相关管理规范类标准研究制订工作。
5、工业节能与绿色标准化行动计划发布
为充分发挥标准化对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工信部近日印发《工业节能与绿色标准化行动计划(2017到2019年)》(以下简称《计划》)。
工业节能与绿色标准是依法规范工业企业用能行为、推动工业节能和绿色发展的重要依据。《计划》提出,目标到2020年,在单位产品能耗水耗限额、产品能效水效、节能节水评价、再生资源利用、绿色制造等领域制修订300项重点标准,基本建立工业节能与绿色标准体系。
根据《计划》中重点任务的安排,针对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构建绿色制造体系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加快制定一批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标准。同时,针对部分重点行业和重点用能设备标准标龄超过3年、不能体现技术和能效进步、无法适应工业绿色发展新要求等问题,缩短复审周期,加快修订更新一批工业节能与绿色标准。
《计划》提到,重点在钢铁、建材、有色金属、机械等行业制定一批节能节水设计、能耗计算、运行测试、节能评价、能效水效评估、节能监察规范、再生资源利用等标准,支撑能效贯标、节能监察、能源审计等工作。此外,对钢铁、建材、石油化工、有色金属和轻工等重点行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进行梳理,分类推进标准制修订工作,实现高耗能行业能耗限额标准全覆盖和滚动更新,并研究将“领跑者”指标纳入能耗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