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进一步规范天津市 家居 建材行业经营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天津全市 家居 市场将全面推行新制定的《天津市 家居 定制商品合同》和《天津市建材商品买卖合同》。
为进一步规范天津市 家居 建材行业经营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天津全市 家居 市场将全面推行新制定的《天津市 家居 定制商品合同》和《天津市建材商品买卖合同》。
由于天津市 家居 建材商品、 家居 定制类商品没有统一规范的合同,长期以来,均使用企业及卖场各自制定的合同,容易产生合同纠纷且不易解决。天津市市场监管委联合天津市 家居 商会,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环保限量等国家强制性标准,制定了《天津市 家居 定制商品合同》和《天津市建材商品买卖合同》。
合同主要对商品买卖信息、内容、金额、支付、交货及验收、退换货、质量“三包”、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 家居 定制类商品的测量、设计等相关内容进行了规定,力求该示范合同的内容更加具体、全面、严密,更具有可操作性、实用性。
家居 建材合同对现实中经常发生的商家与消费者之间容易产生分歧的“热点问题”都做了约定。如买方违约退货,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卖方违约不能交货,应双倍返还定金。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 家居 建材的有害物质限量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的,买方有权无条件退货,并要求卖方赔偿相应的检测费、交通费、误工费等损失。
此外, 家居 建材的基本情况条款被要求用规范的语言填写清楚。新合同明确 家居 建材“产地”是指家具产品生产成形地。那些标注境外品牌的 家居 建材,销售时必须标注真实产地,不能是国内生产组装却标注为纯进口的“假洋货”。 家居 建材的辅料也必须根据 家居 建材用料真实填写。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相关负责人提示消费者:买卖双方签署合同后,须加盖主办单位有效印章,一旦厂家撤离商场后出现纠纷,由商场负责联系厂家协商解决;若厂家不能及时解决或没有正当理由不予解决,由商场为消费者先行承担赔付责任,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