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京东、苏宁、国美回应“7日无理由退货”新规
从3月15日起,由国家工商总局制定的《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简称《办法》)正式施行,其中家电类产品正式被纳入了“7日无理由退货”的范围。
国家工商总局今年执行的《办法》相较于2014年,对“7日无理由退货”做了更详细、明确的规定。
《办法》以特别规定的方式明确:网络商品销售者应当在商品销售必经流程中设置显著的确认程序,供消费者对单次购买行为进行确认。如无确认,网络商品销售者不得拒绝七日无理由退货。同时,应当采取技术手段或者其他措施,对于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进行明确标注。
此外,《办法》还明确规定三类商品在经消费者购买确认后,可以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这三类商品包括:拆封后易影响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拆封后易导致商品品质发生改变的商品;一经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销售时已明示的临近保质期的商品、有瑕疵的商品。《办法》还规定了商品“完好”的标准、退货程序、相应法律责任等。
走在“7日无理由退货”新规之前
其实,京东商城、苏宁易购、国美在线三大巨头早在这一《办法》施行之前就已经开始对家电类产品实行“7日无理由退货”了。
记者浏览官网发现,京东商城在商品购买页面标有“客户购买京东自营商品7日内(含7日,自客户收到商品之日起计算),在保证商品完好的前提下,可无理由退货”的提示。国美在线也做了明确说明:用户购买国美在线自营商品,在保证商品完好的前提下,7日内可无理由退货(含7日,自您收到商品次日0点起计算),15日内可换货。同时,苏宁易购也在家电类自营产品底下注明“7天无理由退货”。
此次国家工商总局颁发的《办法》是否对京东、苏宁、国美产生压力?它们现行的退货规则与3月15日开始实施的《办法》有无冲突?记者怀着疑问联系了京东商城、国美在线与苏宁易购。
京东商城家电事业部客户体验部总经理张焱告诉记者,早在2013年10月,京东家电就推出了“30天价格保护,30天有质量问题可退货,180天有质量问题可换货”的“30-30-180”售后服务政策。在2014年3月15日《新消法》提出“网购7天无理由退货”后,京东家电随即在2014年4月15日开始执行“7天无理由退货”,执行细则与国家工商总局规定的一致,同时在此规定之外继续执行“30天价格保护,30天有质量问题可退货,180天有质量问题可换货”的规定。在京东看来,这一规定“对消费者的保护远远高于《新消法》和国家工商总局的规定”。
而对于在今年3月15日起施行的《办法》,张焱表示,《办法》与京东家电现有的售后服务政策没有任何冲突,京东家电将继续为消费者提供远高于国家标准的售后服务。
此外,张焱还表示,“7日无理由退货”最新细则的出台,将有效提升家电电商和整个家电行业的整体服务水平,对保护消费者权益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同时,对于前期不能很好地执行“7天无理由退货”的电商和制造企业来说,细则的执行将会提高其经营成本。长远来看,“7天无理由退货”新规的出台或将导致行业洗牌,加速优胜劣汰。
一向较少发声的苏宁则以“平台一直都按照国家标准在操作”回应了记者。而国美在线由于近期相关职位的人事变动,一时之间未能有合适负责人出来就此问题发言。
不同渠道家电产品价格差异大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应出台
“3·15”期间,家电历来是消费投诉的重灾区之一,价格不统一、配送慢、安装贵、维修难等成消费者购买家电途经的“九九八十一难”。今年“3·15”,除了“7天无理由退货”新规的出台,“家电消费3·15调查结果”也引起了一些关注。
今年“3·15”前夕,《南方都市报》通过南都自媒体、微信公众号IT大白话,并独家联合U C做了一份网络调查。调查推出的“家电消费3·15调查结果”显示,超50%的消费者认为家电产品不同渠道价格出入大,售后配送安装维修等一篮子问题是家电购买体验佳的“拦路虎”。
家电产品不同渠道价格有出入的现象确实存在。据专业人士分析,造成家电产品不同渠道价格出入大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其一,各商家进货渠道的不同造成商家出售产品价格的不同;其二,由于进货规模不同,商家在同厂家洽谈的产品单价也有差异;其三,厂家加盟的旗舰店与其他经销商分销有区别。一般来说,如若是厂家自己的旗舰店,则价格可实现统一。但就经销商分销这个类别来说,只要厂家没有与经销商就后续卖价签订相关条例,那么经销商在同厂家完成交易之后,就有权利根据自身的意愿对产品价格作出调整。
不同渠道价格不统一确实使消费者“闹心”。而随着家电网购渗透率越来越高,家电网购市场势必也会涌现出一些新的问题。在此方面,国家也应出台一些相应的法律法规去规范行业发展,以保障消费者权益。(尹丽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