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日从江苏检验检疫局获悉,该省3家企业近期召回一批儿童家具,主要原因是缺乏警示语,可能导致儿童意外伤害。
徐州德馨居家具有限公司自2017年1月12日至2017年4月12日,召回2015年3月至2016年5月期间生产的别具匠馨牌学生书桌,受影响的产品数量为30张。这批学生书桌存在以下问题:产品的抽屉无防拉脱装置,在拉出抽屉时,易拉脱跌落,存在砸伤儿童的风险;使用说明中缺少产品使用年龄段信息和“注意!只允许成人安装,儿童勿近”的警示语,可能导致误用及不可预见的伤害。
(网络配图)
徐州娇兰家具有限公司自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3月30日召回2015年11月20日至2016年1月3日生产的喜悦猫牌(X-S001)学生书桌,受影响的产品数量为20张。这批学生书桌使用说明中缺少使用年龄段信息,以及“注意!只允许成人安装,儿童勿近”的警示语,可能导致误用及不可预见的伤害。
徐州新潮床垫有限公司自2017年1月3日至2017年3月30日召回2015年1月14日至2016年10月20日生产的香世源牌(800mm*650mm*862-1086mm)升降学习桌,受影响的产品数量为1750张。这批学习桌存在以下问题:桌面翻板关闭力小于8N,可能导致桌面关闭过程中夹伤儿童手指;产品使用说明中未标示产品使用年龄段,容易引起误用及不可预见的伤害。
江苏昆山检验检疫局专家指出,根据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儿童家具应在使用说明中明确标示产品适用年龄段;如果产品需安装,应在使用说明中标示“注意!只允许成人安装,儿童勿近”的警示语;如果产品有折叠或调整装置,应在产品适当位置标示“警告!小心夹伤”的警示语;如果是有升降气动杆的转椅,应在产品适当位置标示“危险!请勿频繁升降玩耍”的警示语,且警示语中“危险”“警告”“注意”等安全警示字体不小于四号黑体字,警示内容不小于五号黑体字。
原标题:江苏3企业召回问题儿童家具 警示语缺乏或致儿童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