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8日,印度商工部反倾销局发布第14/05/2016-dgad号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陶瓷餐具和厨具(不包括刀具和洁具)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建议对涉案产品征收1.04美元/公斤的反倾销税,税率详见附表。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税目6911和6912项下产品。
2016年10月13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应印度陶瓷制造商协会(all india pottery manufacturers’association)和印度陶瓷协会(indian ceramic society)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陶瓷餐具和厨具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倾销调查期为2015年4月1日~2016年3月1日,损害分析期为2012年4月~2013年3月、2013年4月~2014年3月、2014年4月~2015年3月以及本倾销调查期。2017年5月4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陶瓷餐具和厨具作出反倾销初裁,建议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1.04美元/千克的临时反倾销税。
附表:涉案企业反倾销税率表
序号 原产国 出口国 生产商 出口商 税率 (美元/公斤)
1 中国 中国 任意生产商 任意出口商 1.04
2 中国 除中国外的任意国家 任意生产商 任意出口商 1.04
3 除中国外的任意国家 中国 任意生产商 任意出口商 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