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12月14日讯 记者从北京市工商局获悉,12月4日至12月10日,市工商局综合信息采集服务平台共接收公众信息18506件,其中接收消费者咨询6650件,投诉10528件,举报943件,建议385件。进入冬季,天气寒冷,暖手宝、电暖器、电热毯等取暖小家电受到消费者的青睐,与这类商品相关的消费投诉随之增多,工商部门在此提醒消费者选购和使用小家电需谨慎。
[消费提示]
冬季选购和使用小家电需谨慎
进入冬季,天气寒冷。暖手宝、电暖器、电热毯等取暖小家电分外受到消费者的青睐。市场上的取暖小家电品牌繁多、品质良莠不齐,低质商品往往会给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隐患。在此,工商部门提示消费者选购和使用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购买请选择正规商家。选购时,要挑选3C标识、厂名厂址、检验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产品标识齐全、售后服务完善的品牌商品,切勿贪图便宜购买“三无”产品。
二是正确使用取暖小电器。要关注使用注意事项,严格按照说明书的要求操作,千万不能“贪快、贪热”。电热毯绝对禁止整夜通电使用,不要使用“超龄”电热毯,生活不能自理者不要独自使用,需有人陪伴。电暖器工作时不能覆盖物品,否则会造成烧机,甚至酿成火灾,同时,不宜与功率较大的电器同时使用。电热水袋在通电储热时,切勿放置在纤维织物和不耐热的物品上,以免在充电发热过程中损坏物品,并且严禁在通电状态下使用。
三是留好购物凭证。索取并妥善保管有效的购物凭证、电子凭证等作为日后维权的重要依据。若您发现所购买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应尽快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或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