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赵先生向本报投诉称,自己新装修还未入住的新房,遭遇下水管渗漏,满屋被污水浸泡,损失近十万,但是物业公司却百般推诿,说不是他们的责任。
【投诉】
未入住新房被污水浸泡发臭
1月4日上午,赵先生向记者讲述了自己的遭遇。
赵先生表示,自己是湖南人,一直在上海工作,为了离家更近,让孩子上学方便,于2013年10月在长沙市福晟钱隆世家购买了一套小三房,2015年7月底交房,2015年底房屋装修完毕,赵先生计划于2016年国庆入住。
但是,一场遭遇让赵先生的计划全部泡汤。2016年8月16日上午,赵先生接到物业公司电话,称相邻业主反映厨房顶部渗水,怀疑是他的房子渗水。赵先生当时在上海,无法赶回,立即委托表哥赶到现场,开门后即闻到整个房间弥漫着一股恶臭,房内卫生间主公共下水管道堵塞返水,导致室内积水,造成新装修未入住的房子客厅、卧室的墙体都被粪水浸泡产生粉刷脱落,卧室木地板被泡坏且拱起变形或松动,所有的门、衣柜、鞋柜都出现严重开裂。
看到这个场景,赵先生痛心不已,他告诉记者,自己装修花了十来万,现在基本都要重新装修。
“随即,我多次与物业公司进行沟通,要求解决房屋损失问题,甚至只要物业公司承担一半的责任,我自己承担一半的责任,但是物业公司一直置之不理,而且态度蛮横,直接说这个不是物业的事情”。
【回应】
室内污水管渗水物业无责
到底赵先生所说是否属实呢?1月4日,记者来到位于长沙市开福区的福晟钱隆世家小区进行了解。
该楼盘物业公司刘姓经理表示,确实有这个事情,物业方面也已经知道,当时是有业主在进行装修时发现漏水报告到物业,物业挨个楼层进行排查发现的。
随后,物业公司叫来疏通管道的来进行排查,发现是主排污管被水泥块堵塞所致,刚好在赵先生所在的楼层有渗漏。
刘经理表示,主排污管是房屋建设时就铺架的,处在业主屋内,是业主公用管道,应该由业主们自己共同维护。刘经理表示,公司认为赵先生所遭遇的事情物业是没有责任的,建议赵先生走司法途径解决。
随后,记者向开发商相关负责人张先生以电话、短信的方式表达采访意愿,均未获得回应。
律师说法
业主有权向开发商索赔
对于此事,赵先生是否有权向开发商和物业方进行索赔呢?
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健律师表示,依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其最低保修期限为5年。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就本案而言,赵先生所购房产明显处于5年质保期内,业主有权就渗漏所造成的损失向开发商进行索赔,如果物业管理方存有过错,可以一并索赔。
赵先生表示,在未能获得开发商和物业管理公司明确赔偿意愿的情况下,只能向司法部门进行起诉。(来源:华声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