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无锡检验检疫局发现一起出口儿童家具不如实申报案例。据悉,无锡某 家居 用品有限公司报检一批出口产品“婴儿床”。该企业的出口植物产品注册登记产品种类是收纳凳,经营范围包括家用纺织制成品、家具、金属制品的制造、加工等。报检初审中,该局发现其并不具备木家具的生产能力,其报检的婴儿床的主体木床架为其他家具厂生产,仅附加的纺织品为该 家居 企业生产。检验检疫人员核实了原材料来源和生产加工过程及所出口国家官方检验检疫要求等条件,经检验检疫合格,对该批货物实施通关放行。考虑到该公司主动配合调查且首次出现上述不如实申报行为无锡局对该公司进行了约谈警示教育,要求该公司如实申报出口货物情况,并建议生产该批床架的家具企业进行竹木草制品生产企业注册登记。
出口报检产品不如实申报生产企业俗称“飞单”。木制品容易携带有害生物,造成检疫风险,因此成为各国在进出口贸易中重点的关注对象。该案例中 家居 生产企业不具备生产加工婴儿床的能力,其合作的企业没有在检验检疫进行注册登记,两家企业都不了解出口婴儿床的检验检疫要求,很容易在贸易中出现不符合对方国家检验检疫要求,发生质量投诉或退货等后果。
目前我国出口形势严峻,检验检疫机构在积极促进竹木草制品出口的同时,提醒出口企业要如实申报出口产品,杜绝“飞单”现象,保障产品合法合理地走出国门,同时要做好以下工作:一、强化企业是产品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开展诚信体系建设;二、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开展检验检疫法规政策宣传;三、探索出口竹木草产品的分类管理模式,提高检疫监管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