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 (通讯员 臧升吉 记者 卢莎莎) 收到的家具颜色和购买时不一致,且家具存在破损的情况,在与商家协商无果后,消费者史女士向杭州(楼盘)市余杭区市场监管局黄湖市场监督管理所投诉。
10月30日,史女士在余杭区黄湖镇一家家具店购买了两张纯白色的床和一套棕色沙发,总价1.4万元,并支付了4000元的定金。然而,史女士收货时打开包装发现,商家送来的是一张奶白色的床,以及一套破损且有色差的沙发。这与之前当时在家具店里订的床的颜色不一样,史女士当即查看了收据,收据上清楚写着是纯白色的床和棕色的沙发。史女士立即联系了家具店的负责人,要求更换同型号的纯白色的床和无破损的沙发。得到的答复是纯白色的床没有货了,破损的沙发只愿意进行修补,无法更换。
黄湖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与家具店负责人一同前往现场了解情况。经过现场调查与了解,史女士反映的情况属实。黄湖所工作人员认为,收据是双方合同关系的体现,商家在收据上注明的床颜色与实际送到的床颜色不一致,应当按照收据上填写的型号进行换货。若无同型号纯白色的床,应该予以退货。
经过双方沟通,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商家为史女士所购买的床和沙发做退货处理,史女士承担200元退货费。双方均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家具作为货值较高的商品,消费者在进行购买的时候,一定要考虑周全,谨慎选择购买。在购买家具时,为明确消费双方责任义务,减少家具纠纷,应尽量使用家具销售合同示范文本。此外,消费者应向商家索要收据或发票,并按发票上写明的规格进行验货,避免日后产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