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航)本市将从今年10月1日起在家具制造、包装印刷、石油化工、汽车制造、电子行业等5大行业的17个行业小类开始征收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据了解,收费将实施差别化政策,排放超标的企业付费将是排放浓度达标企业的4倍。
挥发性有机物是指在常温常压下具有较高蒸汽压、较强挥发性的有机化合物的统称。它在环境中能够通过化学反应,产生PM2.5、臭氧等二次污染物,是影响北京大气环境的主要污染物。上述5大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约占全市排放总量的80%。此次征收涉及的17个行业小类,包括家具制造行业的木质家具制造、包装印刷行业的书报刊印刷、油墨及类似产品制造等。
本市将实施差别化的排污收费政策。通过挥发性有机物清洁生产评估、排放浓度低于或等于本市排放限值的50%,且当月未因污染环境受到环保部门处罚的单位,收费标准为每公斤10元。对于存在未安装废气治理设施,或废气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或挥发性有机物超标排放等环境污染行为的,收费标准为每公斤40元。其他情况收费标准为每公斤20元。
市环保局污染防治处副处长郑再洪介绍,约有2000家企业单位属于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的征收对象,由区县环保部门负责征收。对于违反排污费征收相关法规的,由环保部门依法采取责令限期缴纳、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等措施。
此外,排污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统一纳入本市财政排污费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排污单位实施环保技术改造等污染防治措施,鼓励企业持续减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