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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师陈顺泽 起诉梦洁索赔790万
发布时间:2015-8-4 11:11:49   来源:三湘都市报   编辑:中国家装家居网

  ■记者 张浩

  实习生 赵琦 盛家豪 杨迪

  梦洁说法不一:

  是团队心血

  还是郭先生设计?

  陈顺泽认为,790万元的赔偿标的并不算高。“‘寐’已经在30多个商标类别上进行了商标注册,我提出的这个赔偿要求并不算高,也有法律依据。”

  对于陈顺泽的说法,记者试图联系梦洁家纺董事长姜天武求证,但未果。

  梦洁家纺代理律师胡丹丹向记者回应称:“寐”图文商标属于梦洁公司自己产权,是公司设计团队10多名设计师的心血,“不包括陈顺泽。”

  而此前,梦洁家纺“寐”品牌总经理涂云华曾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寐”品牌的图形商标是“另一个和公司有合作关系的郭先生设计的”。涂云华还强调,公司已经向郭先生支付过相关设计费用了,但具体费用是多少,自己不记得了。

  8月2日记者再次致电涂云华,对方回应:“既然双方在走法律途径,那就一切等结果吧。”

  庭审交锋

  一:作品是否为原件

  原告代理律师:

  湖南弘一律师事务所律师万雄认为,原告手中具备12年前作品的创作原件,且有国家版权局颁发的作品登记证书,足以证明“寐”图文商标出自原告之手。

  被告代理律师:

  北京创博律师事务所律师胡丹丹认为,时隔12年,根据一张图画作品,无法确认其就是“寐”图文品牌的原件。“寐”图文商标完全出自梦洁的设计团队,与原告无关联。

  二:证人是否可靠

  原告代理律师:

  原告方有三名证人出庭证实,“寐”图文商标出自原告之手,且当年分别参与指导、协助制作商标过程。

  被告代理律师:

  三名证人分别为原告老师、朋友,与原告存在利益关系。被告代理律师认为,12年前的事情,证人却记得那么清楚,有串通一气的嫌疑。

  律师:

  尽量签订作品许可使用合同

  对于作品维权的问题,湖南弘一律师事务所律师万雄认为,作者在创作作品之后,首先应该在作品原稿上署名,以防被冒用或伪造。

  其次,尽量对作品进行登记注册。目前,通过国家版权局进行注册登记,即会出具作品登记证书,作为证明作品创作者身份。

  再次,在作品交付他人使用时,应与对方签订许可使用合同,明确规定对方使用作品的范围,期限。另外,合同中要备注违约责任,以防不备。

  同时,万雄指出,该案具有一定的警示意义。即在涉及知识产权的问题时,一定要明确归属,以保证知识产权没有瑕疵,尤其是在创业初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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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设计师起诉梦洁索赔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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