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宣称所售的木地板环保等级为“10级欧盟环保级别”,却无法提供相关质检报告。易女士认为商家有虚假宣传之嫌,向集北工商所投诉。
易女士近日在集美某品牌木地板专卖店订购了一批复合木地板,听说这些木地板环保等级达到“10级”,而且还是“欧盟环保级别”,她当场缴纳了订金2000元。回家之后,家人提醒她,应该先查看木地板的产品质检报告。
于是,易女士又找到商家,要求提供质检报告以证明木地板的环保级别。但商家声称质检报告在公司总部,无法提供。难道所谓的“环保产品”有猫腻?易女士心生疑虑,便提出退款的要求,但商家迟迟不退款。最终,经过工商人员介入调解,商家才将2000元订金通过转账的方式,还给易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