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将对不定时定点投放生活垃圾的行为开罚!昨日下午召开的市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确定了“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原则。值得关注的是,其中明确规定单位和个人应该“定时定点”投放生活垃圾,否则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很可能是个人最多200元。
何时开罚?
正式印发后实施
2011年,广州颁布《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开始全面推进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市法制办主任吴明场表示,原《暂行规定》在实际操作中暴露出一些问题,从去年开始,对其进行全面修改。《规定》共9章62条,比原《暂行规定》增加了32条。
市城管委有关负责人透露,目前广州社区“定时定点”投放生活垃圾的比例在三成左右,到今年7月10日前希望能在超过五成以上的社区推广。此前,不少人都认为,要保证“定时定点”投放的顺利推广,真正开始处罚是关键。市城管委有关负责人透露,本次《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通过后,市政府很快将正式印发实施,为开罚提供了依据。
会罚多少?
单位最多或罚5万元
《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公告的时间、地点、方式等要求投放生活垃圾,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生活垃圾。
违反规定将如何处罚?该《规定》在2014年征求意见时明确个人罚款200元以下,但昨日正式通过的版本将处罚表述为“不按公告的时间、地点、方式投放,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生活垃圾的,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市法制办主任吴明场表示,广东省也正在制定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已经在进入立法程序,征求意见稿中也对分类投放设定了处罚法则,所以广州市的规定中就没有写得很明确,目的是为了跟上位法衔接。
不过,市城管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随意丢弃生活垃圾还是有法可依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个人处以200元以下,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