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年底,俞先生在华东家具市场连天红处购买了总价19万元的红木家具,约定5个月内交货,不知为何原因,5个月后,商家却电话表示还要延迟半年,此间,俞先生一共拿到了8万元的货物,现在仍有11万元的货物没有拿到,等不来货,也退不了款。4月14日,俞先生给本报维权热线85188518打来电话,希望对方能给个合理的解决方案。
十几万元买了“连天红”家具
约好的交货期 却再三被拖延
俞先生向记者详细描述购买家具的经历:“2013年底,我和华东家具市场连天红处定了购货合同,总价19万,约定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交货。5个月后,我去问商家,对方电话表示,要再延迟半年交货。我也没办法,又延迟了半年,商家仍表示不能交货,还要延迟。当时,我就和上城区消费者保护协会望江分会联系,双方沟通协调,商家就写了保证书,约定到今年6月底交货。最近,商家又给我电话,说可能交不了货了,还说叫我去门店看看能不能换成其他家具。”
“对此我并不认可,我说,如果实在交不了货,那就退款并支付违约金好了。商家说,钱可能退不了,只能换一些其他的东西。我去门店看了,但其他的东西我并不喜欢,因为原先订的东西和现在店面提供的东西从材料上来看,档次相差很大,我订的东西档次比较高,现在陈列的商品相对低档,我不喜欢。迫于他们的压力,我去网上查,发现连天红是福建的企业,和我类似的投诉也有发生过。我有些着急了,于是就把其中一部分(大概8万元价值)的家具换成了其他的家具,以规避风险、减少损失。”俞先生说。
俞先生还补充道:“我这个19万元的订单主要由两部分构成,分别价值3万元和16万元,是两类产品。在16万元的合同中,其中5万元产品在订合同当时就有现货,于是我就把它拿来了,它和剩余的11万元产品属于同一套东西,如此一来,剩下的11万元产品就不能换成其他东西了,一旦更换,前面提的5万元家具又变得不完整了。而另外3万元产品是独立的,我就换成了其他的东西。”
“现在,商家表示11万元的货物又要延迟,并不能确保交货时间,我提出退款并支付违约金,但商家说退不了。我实在没办法了。”俞先生说。
等不来货,也退不了款
商家给消费者“换货”建议
考虑到当天市场已经关门,第二天,记者联系了华东家具市场连天红处,店长杜女士表示,正在和俞先生协调中。4月15日晚上,记者致电俞先生,他表示“对方还是老回复,交不了货,退不了款,只能弄些其他东西”。
4月16日上午,记者再次致电杜女士,杜女士向记者解释,“现在正在给俞先生解决货品的问题。”
“我们考虑到原来订货的产品不能如期到货,因为材料、各方面因素的影响,还要等下去,怕耽误更长的时间,所以建议他(指俞先生)能不能把剩下的家具适当地换成其他材质的,并给予一定的优惠,这事情也和公司申请过了。我们希望俞先生等待原来产品的同时,一边找找其他能让他满意的货品。所以我们也在等,如果有好的货到了,就让俞先生过来看,这也是一个方案。”杜女士说。
谈及退款事宜,杜女士说:“我可以给俞先生办理退款手续,但是以员工的身份来讲,可能钱一时半会儿下不来,因为我不是管账的,给不出确定的时间。”
问及谁能确定退款时间时,杜女士说:“我也不知道谁能给这个时间。我可以明确告诉他,钱一时半会儿是退不下来的。”
在俞先生和连天红签订的合同上,有一条关于逾期交货违约金的赔偿规定,上面写着“卖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满11个月无法交货的,15个工作日内将货款和违约金一次性支付到客户指定账户,违约金标准按照未交货的货款15%计算。”当记者问起这一条款时,杜女士表示:“俞先生的货已经超过11个月了,可能更早一些退款,还可以退得下来。根据公司整个大情况,我感觉是退不下来了;产品真的做不出来,就算做出来了,可能也要两年以后了。”
“我是一线门店员工,只能尽量给俞先生协商是否拿其他货品了。万一俞先生办理了退货,货拿不到,钱也拿不到,不是更烦躁?如果最后走法律诉讼途径,我也没办法。”杜女士说。
为此,记者又联系了华东家具市场,工作人员郭女士表示“领导正在休假,明天回来”。记者又联系了参与调解的上城区消费者协会望江分会雷女士,她表示,去年11月份也曾调解过,新进展如以上所述,“我们也曾给投诉人建议过,如果真的没办法,也可以走法律途径维权”。
“连天红”总公司未按约定联系消费者
消费者仍希望能给出合理解决方案
4月16日下午,记者根据“连天红”官网,联系了“连天红”福建总公司的客服热线,并将详细情况告诉接线人郑女士。郑女士表示:“会将这一情况反馈给领导,并和门店取得联系核实情况,两天之内会给消费者回复。”同时,郑女士也透露,公司周六不休息。
4月17日下午,记者联系该“连天红”门店所在的华东家具市场,华东家具市场负责人告诉记者:“听说了这件事,门店店长回复我们的结果是,客户同意换货,目前正在处理中。今天,我还和连天红门店店长沟通过。目前,顾客还没到我这边来过,如果有需要,也可以到我这边来咨询,到时候有什么不满意,也可以和我们讲一下。”
截止到4月18日晚上,消费者俞先生告诉记者:“连天红总公司并没有联系我。”他同时表示:“我并不满意‘换货’这一建议,之所以一边选择换货,是为了争取挽回一些损失。”他也希望“连天红”能够给出合理的解决方案。
对此,本报记者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