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消防红桥支队防火监督员来到考点进行检查。
消防志愿者
今年首次“持证上岗”
消防志愿者是社会监督员,可以监督单位、社区的消防安全;他们同时也是义务宣传员,宣传各种安全自救知识;此外,他们也是消防机构的监督员,担负着监督消防机构执法的工作。今年,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市教委、市民政局等13个职能部门,联合成立了天津市消防志愿者行动指导委员会,设立了办事机构,负责全市消防志愿者行动的规划、协调、指导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凡是14岁以上,70岁以下的居民,都可以成为消防志愿者,而各区县消防志愿者人数比例,将占总人数的1.5%左右。
与以往不同的是,从今年开始,消防志愿者将成为正规军,有自己的标识和证章。记者采访中了解到,所有自愿成为消防志愿者的社会成员,都可以登录中国志愿者网(www.zgzyz.org.cn)和“中国消防在线”网(www.119.cn)进行专项登记。此外,有关职能部门将对志愿者进行安全救助等方面的技能培训。经考试合格后,由各区县消防志愿者行动办公室办理注册手续,颁发中国消防志愿者标识和证章。
居民楼堆易燃物
消防协调相关机构整改
不久前,消防南开支队接到一起类似举报事件,一家单位将危险化学品堆放在居民楼地下室,消防监督员很快赶到现场,依法对该单位实施行政处罚,并要求对方将危险化学品全部转移。热线中,有居民举报称,有些刚刚装修的住户,将油漆、稀料、电线等易燃易爆品随意堆放在楼道公共空间,在楼内埋下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
对于居民举报的问题,王永鄄副局长表示将立即指派所属区域消防支大队,第一时间走访被举报居民区,核查居民举报情况。如果这些易燃易爆危险品影响居民生活安全,支大队将联合当地派出所、居委会、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劝说危险品所属居民将其转移。
消防审批手续简化
个体户上网也能申报
新《消防法》实施后,个体经营者申报消防手续的流程,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原先的《消防法》中,凡是400平方米以上的营业场所,开业前必须经过消防审查,而新《消防法》中,400平方米的界限被取消,想开超市、门脸的个体户,只需登录《天津消防信息网》,并根据网上提示,将相关资料提交申报,在消防机构备案后,即可继续其他职能部门的申报手续。虽然手续简化,但这并不代表消防机构对个体户“放任不管”,相反,他们将对其进行随机抽查,并依法处罚违规单位。王永鄄副局长提醒申报消防手续的个体户,店铺设计、装修、施工,一定要找具有资质的单位,以便根据店铺面积、经营范围等选择合格的装修材料。
新报讯 6月2日的民生专线,不少读者非常关注新《消防法》所涉及的新法律法规,市公安消防局王永鄄副局长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解答。
很多考生和家长非常关注考点及周围建筑消防安全问题,因为一旦发生火灾和其他险情,考场秩序可能就会受到影响,在当天的40多个热线电话中,约半数的电话都与上述问题有关。
王永鄄副局长解释说,新《消防法》中规定,消防队以后不再是专职的“灭火队”,更是一支担负社会救援、抢险救灾的主力部队。此外,新《消防法》赋予消防机构的执法力度加大,对违法单位的行政处罚力度加大,处罚手续简化。连日来,市公安消防局、各区县消防支大队一直对高考考点及周围重点单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检查到的消防安全隐患,将被立即整改,情节严重的单位将被处以罚款甚至停业整顿。同时,管界区域内有高考考点的消防中队,已经开始有针对性地进行道路熟悉、水源熟悉工作,并开始进行模拟实战演练。
昨天是高考首日,从消防红桥支队获悉,除了对辖区4个考点进行检查和保护外,他们还将对学校周边1000米范围内所有建筑单位,进行隐患排查工作,全力为考生保驾护航。
民生专线中,还有不少居民咨询了与生活有关的消防问题,20多通热线电话中,包括小区安全、个体经营审批手续、如何成为消防志愿者等三方面的问题,备受居民们关注。
本版撰文 新报记者 周白石
通讯员 路用全 陈猛 李建伟
摄影 崔跃勇 通讯员 梅震
本文来源:每日新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