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协会将2009年的年主题确定为“消费与发展”。据中消协刚刚发布的《2008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统计分析》显示,2008年消协共受理消费者投诉638477件,比2007年下降了将近3%,可见随着人们维权意识的不断提高,国内的消费环境也在逐渐好转。可在总量下降的同时, 家装 行业的投诉量却节节攀升,投诉增长竟高达5.9%。作为一直在消协“黑名单”上引人注目的 家装 市场,政府也是对其“关照”有加,相继出台相关政策以规范市场运作。而消费者并不想事后维权,更希望防患于未然,避免上当受骗。为此,本报编辑为 家装 群体总结出这些消费提示。
3月15日,由北京市工商局制定的2009版《北京市家具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正式在全市施行。与旧版《家具买卖合同》相比,新版本在家具质量、付款方式、纠纷处理等多个方面进行了细化补充和调整。本周,各级工商局、家具行业协会等机构深入各大 家居 卖场,普及培训新版《北京市家具买卖合同》。
曾经有过购买家具经历的消费者都有这样的感受:家具销售员在签合同时,一般都会填写“同样品”三字,这种做法缺乏对产品各项基本情况的明确描述,极易引发纠纷。新版合同在第一条“家具基本情况”中就提醒消费者,在填写合同时勿写“同样品”。据了解,新版合同中的“基本情况”不仅包括产品的名称、商标、型号等,还增加了“产地”一栏,并将过去的“材质”一栏分别明确为“主材/面料”、“辅材/五金”和“边材状况”三栏,强化了对家具材质的详细区分。
其次,在新版合同的第一条中就明晰了验收说明,提供了“验收合格”、“货款两清”、“拒收及原因”和“问题及解决方案”四种情况供买卖双方在验收后选择,并对问题及解决方案等内容预留了空间,双方还可以签上姓名、时间予以确认。
在付款方式一项中,新版合同中也特别注明定金不得超过全部价款的20%。20%这一数字是合同法中规定的,超过了这一限额在诉讼时法院也不会支持。但如果消费者购买的是特别定制产品,商户可以要求消费者支付预付款,而这部分款项与定金不同,如果卖方违约,消费者只能要求其退还,而不能要求其像定金一样双倍返还。
新版合同规定,家具如果经检测确定有污染,消费者不但可以无条件退货,还有权要求企业赔偿相应的检测费、交通运输费、误工费等。同时规定,在市场或展销会上销售的家具,如果存在质量问题,家具企业又已经撤离,消费者可要求市场或展销会的主办单位先行赔偿。
此外,新版合同还首次增加了卖方督促消费者验收的义务,卖方应在交货时督促买方对家具的商标、数量及款式等外观特征及有关《家具使用说明书》进行验收。
各级工商局、家具行业协会等机构深入各大 家居 卖场,普及培训新版《北京市家具买卖合同》。3月9日,北京市家具协会与北京市工商局就2009新版《北京市家具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在城外诚 家居 广场进行深度培训和模拟演示。该 家居 市场作为北京市单体面积最大的 家居 卖场,有数百家包括儿童家具、民用家具、欧美家具、办公家具在内的商户,上万件产品在卖场内进行展示销售。通过多年来的诚信经营,该市场已成为京城百姓家庭装修购置家具的首选之地。刘长河总经理对新版家具买卖合同的出台表示大力支持,同时指出城外诚作为京城 家居 行业的代表性企业,将率先统一使用新版合同,在行业内起到表率作用。在听完新版合同讲解后,部分营销员代表就新合同的签订注意事项、书写格式要求、双方权益保护等问题进行了提问,得到工商局人员的一一解答。为使大家对新版合同尽快掌握和熟悉,工商局人员拿出合同范本,由参加培训的两名人员扮为消费者和营销员进行了现场签单模拟演示,增强了大家对新版合同的直观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