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颁布的《家用电器维修服务明码标价规定》已于2006年1月1日起实施,明确要求家电维修服务经营者必须张榜公示价格。近日,记者走访了眉山市城区部分家电维修门市部后发现,虽然该规定出台已经三年多,但遵章执行的商家寥寥无几,市民在维修家用电器时依然被含糊不清的“维修费”弄得一头雾水。
讲述:张女士的“挨宰”记
“前段时间,家里的电视屏幕不知什么原因不亮了,由于过了保修期,我就喊了住所附近一家维修店的师傅上门服务。”市民张女士向记者讲述了自己家修电视机的经历,“还没看机器,师傅一开口就要30元上门服务费,我也只好接受。可等打开电视机后盖,师傅又说开盖费50元,最后查出电视的问题后,换了一只大功率管和一只电容,总共收费150元。”张女士告诉记者,从头到尾该师傅都没有拿出相关的收费依据。事后,张女士到专业的大型维修点一问,才晓得自己被狠狠宰了一刀。
其实,在维修家电的过程中,和张女士有同样遭遇的市民并不在少数。市民王先生反映,上门服务费、开盖费、材料费,差不多成了家电修理收费雷打不动的“三部曲”。但该不该收这些费用,凭什么标准收,市民大多搞不清。
调查:收费多少,商家自己说了算
15日一早,记者来到位于城区大北街的家电维修店。不大的店里摆放着各种维修工具以及3台正待维修的电视机。但整个店里却不见公布价格的只字片语。记者以家中电视机经常发生闪屏故障为由,咨询修理大概需要多少钱时,这位姓王的老板告诉记者:“开机费30元、零件更换200元左右。”当记者以价格太高希望看一下价格公示表时,这位姓王的老板不高兴地告诉记者:“没有价格表,平常只根据家电的类型,一般开机费在50元到100元之间,更换零件的费用在200元到400元。”随后,记者来到下西街的另外一家电维修店。这家老板报出的维修价格更离谱,开机50元,零件更换费用最高不超过400元。
在记者走访的10余家家电维修店中,没有一家按规定设置价格公示牌,甚至许多维修店老板表示根本就不知道有《家用电器维修服务明码标价规定》这个规定。
“我做家电维修5年了,从未听说修家电还要贴什么价目表,价目表都记在脑子里。再说一台彩电就有上千部件,而且电视的毛病也千差万别,定起价来太麻烦,我这小店也没那么大地方张贴。”一小家电维修部老板说。
专家:明码标价惠及消费者
针对此事,记者采访市消协的相关负责人。据介绍,目前电器维修市场价格混乱,消费者对于电器维修方面的意见很大,电器维修行业明码标价和公示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因为零部件的价格无法统一,维修单位开出的价格没有约束,消费者对更换零部件的价格不认可。但如果各维修点都公示价目表之后,消费者就可以选择价格合适的维修点,这样既提高了维修行业的透明度,又减少了一些不必要的纠纷。”该负责人介绍。
“我们的售后服务中心其实早已开始实施明码标价,消费者在我们的服务大厅就能对维修价格及零部件价格一目了然。消费者反映这样很公平,有利于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所以一般过了保修期的家电消费者还都愿意到他们售后服务维修。”某品牌家电售后服务人员刘小姐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