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照明行业里,大家对品牌的认识是有些混乱,品牌的概念也被稀释。对于中国照明行业里,什么样的企业、什么样的产品才能称为“品牌”。我个人有一个较为折中的看法,套用张瑞敏的一个观点,所谓的“品牌”或者“品牌产品”,就是在目前的同等条件下,你的产品卖得比别人多、卖得比别人快、卖得比别人贵!
如今很多企业在品牌建立方面已经逐渐趋向理性。但不少企业对品牌的建立仍然存在误区,最明显的就是一个企业同时建立几个品牌,或者看到第一个品牌建立的不错,接着再增加第二个,第三个……这样的做法在短期来说对销售是有效的,因为这样可以增加一大批新的客户以提高销售额,但站在长远的角度,这样的做法是与建立一个成功品牌背道而驰的。因为多品牌让你的资源没法集中,同时投入也相对分散,久而久之,终将被打回原形,就是卖一个有名字的灯而已,品牌就绝对谈不上,甚至整个企业都会被这种做法拖垮。就像国家在狠抓计划生育一样,我也建议业内的一些企业,在品牌建立方面也要实行“计划生育”。